东台法院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对接
作者:沈卫平 徐蕾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238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会后,东台法院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促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机对接。
推进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公推直选,配强配优党总支和各支部负责人。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组织评选“五好党支部”,充分发挥优秀党支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一部门一特色”。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力服务大局,积极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开展“法官进百企”活动,围绕企业需求提供个性化、“菜单式”的司法服务。积极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为沿海大开发战略引路护航。规范和推进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
强化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进一步形成,有力推进立案调解、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从源头抓起,在消化矛盾纠纷“存量”的同时,注重调解的质量,促进自动履行率的有效提升。
创新审判管理。实现法院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双向互动,即法官走出去排查矛盾纠纷,助推社会管理;公众走进来反映社会评价,参与审判管理。建立审管联络员网络,实现专业管理和自主管理的上下联动。通过网络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案件重要流程节点,编纂发改案件汇编,推进社会公众评知名法官、名律师评析发改案件、专家学者评选精品案件、社会公众评判法律文书等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