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色的“夕阳”
作者:孙跃君 赵玲 发布时间:2011-10-12 浏览次数:305
八十高龄的独居老人钱财被盗,“黑手”居然是儿子所请护工,而且其本人也已年满七旬,一起特殊的盗窃案投射出一段褪了色的晚年光景,也再度引发人们对老年人赡养问题的关注。
案件回放:耄耋老人请来七旬护工
八十岁的王老伯因为常年卧病在床,日常生活都需要专人照料。无奈老伴已经去世,儿子媳妇又在外忙于工作难以分身,孝顺的儿子于是经人介绍找来了护工蒋某。蒋某也已经七十多岁,因为无儿无女所以一直自食其力,之前也从事过护工工作,照顾起王老伯的饮食起居很是尽心尽力。王老伯对蒋某这个认真负责的护工十分信任,平日里两人同吃同住,就连取用财物也不避讳蒋某。时间一长,蒋某对这个家中钱物的摆放情况知道得一清二楚,慢慢起了贪念。2010年12月,蒋某两次趁着王老伯熟睡之际,偷偷拿走其枕头边的钥匙打开王老伯平日里存放现金的床头柜抽屉,轻而易举地偷走了总计7400元现金。可是不久蒋某的偷盗行为就被王老伯的儿子发现。蒋某向王老伯的儿子表示愿意悔改并用自己的工资来抵偿所偷的钱款,请求让他继续担任护工的工作。考虑到年迈的父亲离不开人照顾,短时间内也难以找到人接替蒋某的工作,王老伯的儿子一时心软答应了蒋某的请求。然而不久蒋某又“旧病复发”,在从王老伯的衣服口袋里偷取现金时被当场抓获。
庭审现场:审判席上老泪纵横
2011年9月,宜兴法院对蒋某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经审理,法庭查明蒋某在担任护工期间三次对雇主王老伯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现金共计91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审判席上的蒋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审最后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话要说时,蒋某流着泪表示自己一生清苦,才会在金钱面前失去理智,如今晚节不保,心中充满了悔恨。蒋某希望法庭能给他一个机会在未来有限的日子里改正错误,不要让他带着悔恨离开人世。
考虑到蒋某已过七旬,属于老年人犯罪,且悔罪表现较好并退出部分赃款,宜兴法院最终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件思考:养护老人需谨慎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如何让老人得到妥善的照顾?对照本案,我们不难看出目前在老年人的养护方面还存在明显缺失。
本案中蒋某这样没有儿女赡养的老人,我们的社会应给予更多的关心照顾,有关机构和部门也应按照规定给予帮扶,因此雇佣已经七十多岁的蒋某从事护理工作,不论是在现实还是情理的层面都显得极为不妥。而对于像王老伯这样需要被照料的老人来说,由于他们大多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自身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和防御能力,因此家人在为老人选择护工时更应该从护理技能和个人品行等多方面进行严格考察,同时还要注意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监督,经常看望和关心老人的生活状态,在确保老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同时向老人尽到自己的一份孝心。
“夕阳无限好”,希望我们的关爱能让无限的美好延续,让红色的夕阳永不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