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些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新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竟想到用空头支票付工资,被识破后败诉,仍拒绝履行判决义务,被铜山法院强制执行。

 

20045月钱某开始给当地一家工厂打工,至20065月,应领工资为1万余元,分文未领。后经钱某多次讨要,该工厂老板王某以现金支票支付了1万元,余款100元没有支付。随后,钱某到银行取钱时才知道开出支票的账户上根本无钱,遂向老板王某再次讨要工资,但仅要来2000元。此后的一段时间,尽管经钱某多次讨要工资,王某均没有给明确的还款答复。20086月,经铜山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老板王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钱某欠款8100元。

 

钱某虽然打赢了官司,但由于被告王某未给付分文,判决书成立一纸空文。无奈之下,钱某于20119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钱某一家生活困难,孩子开学急着用钱,铜山法院执行法官立刻开启了快速执行通道,加大执行力度,以解钱家的燃眉之急。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熟人、金融机构等各种渠道查询了该工厂经营方面的大量信息,得知该工厂经营状况一直良好,工资纯属为恶意拖欠。经多次法律释明后,被执行公司老板王某仍然没有马上还款的意思,执行人员告知对方针对这种恶意拒执行为法院会定期曝光,利用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听到要曝光,被执行人王某坐不住了,连忙说,这一曝光我这生意可就没法做了,这工资我马上给。目前,申请人钱某已经拿到了这迟到的工资8100元,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