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西团法庭实行开庭时间短信提醒受赞扬
作者:董正远 韦翔龙 发布时间:2011-10-12 浏览次数:321
“王小军你好,你诉赵海、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市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将于2011年10月14日9时在大丰市人民法院西团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届时请准时到庭,逾期未到将视为自动放弃你的诉讼权利”。这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西团法庭10月10日发出的提醒当事人开庭时间的短信内容。
该院在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积极寻找着力点,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针对没有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前三天,就开庭时间对当事人进行短信提醒。
该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由于法院传票送达时间与传票通知的开庭时间因举证期限的原因往往相隔较长,有些没有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会经常遗忘开庭时间而未能及时到庭,临时催促后或仓促出庭或无法参加,失去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的机会。在了解这些情况后,该院西团法庭决定对部分当事人通过短信实行开庭时间提醒。这一做法自今年6月1日实行后,深受当事人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