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三大类27项职能为抓手,铺开一系列便民创新举措,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取得良好效果。

 

创新诉前调解机制。制作《诉前调解意见书》,在立案管理系统中开辟诉前调解模块,统一登记,进行调解。上半年共诉前调解案件519件,调解成功率90.17%,诉前调解成功数占新收案件的20%,较好地起到了案件分流、化解纠纷的作用。

 

拓宽诉求渠道。设立矛盾纠纷联合化解工作室和诉前调解工作室,分别聘请退休老同志和法律工作者驻室调解;设立诉调对接办公室,配备一审一书对十二类案件进行立案前调解;开通涉军案件和涉港、澳、台案件绿色通道,确立专职联络员。上半年,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巾帼示范岗”。

 

加强巡回审判。印制“巡回审判”横幅,随时到乡间田头、床前塌下开庭,现场调解,就地送达,不误农时。民一庭在仲裁委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搭建裁审衔接平台,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邵伯法庭充分利用渔业、花木专业巡回法庭,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服务农民创业发展。大桥法庭在沿江开发区设立特色巡回法庭,集中处理开发区建设的矛盾纠纷,服务沿江大开发。

 

认真开展司法救助。设立特殊群体涉诉纠纷快速审理绿色通道,开设执行督促窗口,聘请一名执行老法官坐镇办理,制定“三养”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优先执行制度,积极筹措司法救助资金72万元,慎重保全,强化速裁,拓宽救助渠道。上半年,共发放执行救助资金13.5万元,办结诉前保全案件21件,速裁案件259件,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