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提出分手,男子心有不甘,产生同归于尽的念头,并为此积极筹备。因无钱购买爆炸物,男子盗窃厂内废铝卷进行贱卖,被发现后主动交代了盗窃为杀人作准备的实情,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日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杀人皆盗窃案,因挽救及时,男子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现年48岁的被告人马某是江苏灌云县人,在江阴某企业当专职司机,因其工作认真负责,每年都被评为企业优秀员工。马某和同事徐某曾是一对恋人,今年的117日,女友徐某向其提出分手,马某为此怀恨在心,于是想用汽油或爆炸物将自己与徐某一起烧死或爆死在自己驾驶的公司卡车内。当天晚上,马某趁去加油站帮公司卡车加油之际,购买了两桶共53升汽油放在卡车上。

 

第二天凌晨,马某因无钱购买爆炸物品,遂到企业仓库内,趁无人之际窃得价值26500余元近2吨的废铝卷,并贱卖给废品回收站,销赃得款13000元。当天下午,企业副总经理吴某发现厂内废铝卷被盗后即怀疑马某所为,后在找其谈话时,马某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主动交出了赃款。119日上午,吴某觉得马某平时老实巴交的,这次突然实施盗窃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于是再次找其谈话,马某这才主动说出欲在122日晚上将自己与徐某烧死在卡车内的想法。后在吴某的劝说下,马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之后其家属代为退赔给公司27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而准备工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应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其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故意杀人、盗窃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其当庭自愿认罪,且已挽回被害单位部分经济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