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的小科活泼可爱,却不知他的亲生父母对簿公堂,正为“不要他”而吵得不可开交。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婚纠纷,最终判决小科交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赵某每年承担抚育费7000元。

 

小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母亲与父亲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经过了四年的恋爱长跑,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当母亲李某发现自己怀有身孕时,两人立马补办了结婚手续,半年后小科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更多的欢笑。但自小科5岁起,父母的感情一落千丈,经常吵闹甚至动手打架,母亲李某一怒之下外出打工,长年不归,父亲赵某则沉迷于赌博,导致没了工作,小科只能依靠年迈的爷爷奶奶过日子。

 

小科8岁时,李某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遭到了赵某的强烈反对,法院认定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判决不准离婚。今年7月,李某又再次向法院请求离婚,这次,赵某也并不反对,但夫妻双方都表示不愿意抚养小科。

 

眼见男女双方为利于自己再婚均不愿抚养儿,强行将孩子判给任何一方都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多次将当事人召集到法庭,仔细认真地做思想工作。当了解到小科目前是依靠爷爷奶奶的退休金抚养,爷爷今年又不幸患上了癌症,若将小科判给男方,今后的生活更加困难。小科自己也多次表达愿意随妈妈一起生活,法官便着重做女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小科由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的协议,从而妥善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分歧,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