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延伸职能服务农村秋收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1-10-10 浏览次数:249
眼下正是农村秋收季节,为确保辖区农民秋收生产顺利进行,金湖法院将各类涉农案件列为当前审判工作的重点,延伸服务功能,全力保障和维护农忙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特别是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农副产品购销、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索赔、农作物保险理赔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及时快速审结,充分保证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秋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对涉农相邻关系、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回访等方式,将调解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同时注重邀请村组干部、司法调解员、陪审员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案发现场就地参与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强化巡回审理,注重司法救助和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当事人秋收生产中收割时间紧张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就地审判、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群众诉累。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申请办理救助手续,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地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同时,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或办案后,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并针对这一时节出现的涉农热点问题,采用送法上门、办普法墙报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涉农案件集中执行。抽调业务骨干,专人负责涉农纠纷案件执行工作,对拖欠民工工资、工伤赔偿及民工劳动争议等案件采取快速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因农忙无法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慎用强制措施,主动做好双方工作,争取和解,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证农民群众及时足额拿到执行款。
秋收以来,该院共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72人次,答复群众问题咨询15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审理涉农案件23件,有效执行17件,为困难农民缓、减、免交诉讼费3000多元,得到当地群众和政府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