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丰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社区、村委、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签订共建协议。

 

该院积极调研社情民意,分析多发、易发性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和成因,建立健全与辖区党委、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矛盾纠纷的预防、发现、沟通、调处、稳控等协作机制。通过在社区设立巡回法庭,在居委会、乡镇设立便民诉讼站,在重点乡镇企业设立司法服务站,组织法官定期到站服务。采取现场指导、个案协调、邀请镇人大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街道办事处人员等参与调解,形成化解纠纷合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