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已懂得人活在世界上,钱并不是最重要的,有些东西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若早些明白其中的道理,或许我就不会被钱害成这副模样。”这是未成年被告人小贾与母亲通信中的一段内容。这名曾经品学兼优的少年,现在已经成为了因盗窃而“二进宫”的惯犯,被无锡惠山法院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两年前,中考的失利使曾经是优等生的小贾未能考入理想的高中。在一所中专就读后,小贾一度意志消沉,对于读书失去了兴趣,而寄宿的生活又让他一下子摆脱了家里的约束。从此,小贾整天与一群所谓的“好朋友”吃喝玩乐,网吧、饭店、迪厅成为了他最常出没的地方,但每月家里给的几百元生活费显然无法应付如此频繁的玩乐开销。于是,“聪明”的小贾和几名朋友一合计,将主意打到了一同寄宿的同学身上。

 

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小贾等人在熄灯后潜出宿舍,将楼道里的摄像头用衣服遮住,然后摸门进入其他宿舍中,趁同学熟睡之际,将放置在床头、桌上的手机扫荡一空。几间宿舍下来,五六台手机转眼就到手了,收获颇丰。小贾等人欣喜若狂,原打算着第二天就将手机卖掉换钱。孰料,学校保卫科接到失窃同学的报案后,根据蛛丝马迹已将重点嫌疑锁定至小贾身上。

 

待公安机关民警到校向小贾调查询问时,他瞠目结舌,做梦也没有想到,还不到十二个小时事情就已经败露。考虑到小贾当时系在校学生,又系初犯,法官给小贾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单独判处罚金,并未让小贾真正沦为“阶下囚”。

 

经过了这一次教训后,小贾收敛了一段时间,也想过要好好读书,不敢再胡作非为。但外面说的世界不时地诱惑着他,而侥幸逃过一劫的小贾似乎也感觉法律没有想象的那么严厉,不久后,小贾故态复萌,再次流连于网吧等地,也再一次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同学。同样的行窃手法,同样没多久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官认为,小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同学的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并为此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路,在自己脚下,经过这次的事情,我一定会重新认识自己,改掉身上的坏毛病,跌倒了,爬起来,甩掉污垢,抖擞精神,走向光明”。当小贾在庄严的法庭上,声泪俱下的读起“悔过书”的时候,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为之动容。尤其是小贾读到本文开头的那一段时,含辛茹苦养育他十余年的母亲更是泣不成声:“从没想到过,曾经听话、懂事、成绩优良的孩子,竟然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犯罪分子,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在牢狱中忏悔罪行。”

 

法官认为,小贾从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沦为阶下囚,主要还是由于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而忘了作为学生读书求学的本分。尤其是小贾在第一次因盗窃被法院判处罚金之后,更是错误地认为法律不过尔尔,并未真正吸取教训,对自己的行为依然不加约束,最终致使重蹈覆辙。法律是神圣的,也是严厉的,更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容忍犯错。小贾的“悔过书”值得每一位青少年朋友深思,与其犯下错误追悔莫及,不如时时刻刻在脑海中绷紧守法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