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闸法院“六个一”预防重型车辆交通肇事
作者:徐健 发布时间:2012-09-06 浏览次数:331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物流行业的迅猛发展,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危化品车等重型车不断增多,驾驶员“多拉快跑”,不遵守交通规则,由此频频引发交通事故。2010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33起,共造成34人死亡,直接损失高达1800余万元。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这一“马路杀手”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9月3日,港闸法院联合市交巡警支队启动“预防重型车交通肇事集中宣传周”活动。当天上午,该院在南通加泰混凝土公司工地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200余名重型车辆驾驶员旁听了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月14日10时左右,被告人包忠建驾驶经检验制动不合格的重型专项作业车,途经港闸区永和路与西环路的T型交叉路口由西向东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时通过路口,与被害人秦某所驾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巡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包忠建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家属615000元。为扩大这类案件的宣传教育意义,促进司法公开,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后, 10名受邀的公众参审员逐一对案件发表评议意见,法官对公众参审人员意见依法评估后,以交通肇事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包忠建有期徒刑1年。
活生生的事例让现场旁听的驾驶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南通双马危化品公司驾驶员翟修群听完庭审后感慨到:“这次庭审对我们驾驶员教育意义很大,今后我们一定要更加注意谨慎驾驶,对自己负责,对他人生命负责。”
“集中宣传周”中,该院将开展“六个一”活动,加大宣传效果。除了开展一次巡回审判以外,还将在媒体集中发布一次重型车辆交通肇事典型案例;深入重型车辆企业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南通交通广播电台做一次法官以案说法节目;向重型车辆单位、车主和驾驶员发送一份司法建议;对有关重型车辆单位进行一次回访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