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子下迷药“麻倒”猎艳男后抢劫获刑
作者:马以轩 发布时间:2011-09-30 浏览次数:360
外表温柔娴淑,却心怀不轨,利用网络和姿色做见不得人的勾当, 约他人见面后,采取投放麻醉药物的方式将他人迷倒实施麻醉抢劫。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时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今年25岁的女子时某好逸恶劳、追求奢华,嫌自己开的服装店工作辛苦赚钱少,整日做着不劳而获的发财梦。店里没有顾客的时候,她便上网打发时间。后来她萌发了利用色相勾引网友见面,再用药物麻醉的方法实施抢劫财物的念头。
为达目的,时某叫来了朋友王某跟她一起物色目标。今年1月15日晚,时某通过QQ聊天的方式,约以前认识的一个网友宋某见面,后将宋某约至某露天体育场内相会,两人见面后,时某将王某事先掺入安定药物的雪碧饮料给宋某喝,宋某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饮料喝下,因药力发作很快昏睡过去。随后,时某与尾随而来的王某劫走了宋某电动自行车及车篮内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物品共计价值9200元。
第一次就成功得手,心灵已经扭曲的时某变得更加大胆,她决定单干。2月19日晚上,时某又通过QQ聊天与一名刚结识的男网友张某见了面,见面后两人在宾馆开了房间。进入房间后,时某要求张某先洗个澡。趁男子进入洗漱间后,时某将事先准备的氯硝安定药物倒入水杯内,张某喝后很快昏睡,时某劫走了张某身上的手机和1100现金。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时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镇定药物麻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时某、王某在庭审中均能主动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