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北塘法院重阳前夕司法护老
作者: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30 浏览次数:1051
9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法院举行了“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暨“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站”揭牌仪式,并现场发放该院制作的提醒老年人保护自身权益的“十项提示”,给辖区内的老人们送上重阳节司法礼物。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响应北塘区推进“亲民工程”活动号召,北塘法院今年开展“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通过设立“老年人权益保护服务站”、发放十项提示、巡回审判、回访涉老案件当事人、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图片展等活动,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司法服务,在全社会倡导营造爱老、敬老、护老的氛围。当天揭牌的“老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站”,特意设立在毗邻敬老院的古运河社区,它的设立,是为了把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送到老年人身边,更好地维护权益。
据悉,长期以来,北塘法院结合审判大力倡导敬老爱老优良传统,早在1996年就设立了保护老年人权益合议庭,2006年被全国老龄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今年开展的“夕阳红司法工程”系列活动中,最大的特色就是向老年人提出了加强自我保护的“十项提示”,这一创新之举深受群众欢迎,收到明显效果,辖区内涉老诉讼和纠纷大幅减少。
“十项提示”建议老年人“不要过早处理财产”,“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要慎重”等,与很多老人的传统观念并不一致。老年合议庭庭长高鑫表示,“十项提示”的出炉非常慎重,是从一个个真实案例中总结出的经验教训。老年人转变观念并不等于不爱子女,反而能把容易诱发纷争的隐患及时排除,从而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苟连静)
附:
十项提示(简写版):
不要过早处理财产
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要慎重
为子女买房要立书面协议
赠与和无偿转移财产要小心
妥善保管自己的相关证件
订立遗嘱最好要公证
再婚建议明晰财产关系
遇到家庭暴力要及时维权
遇到侵权要首先保全健康
要提高警惕防止诈骗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十项提示
为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免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特作如下提示与建议:
1、老年人对属自己所有的重大财产事项,在尚未必要时,不要将权属过早地予以处置,以免今后权利难以行使。
2、对自己名下的房产,尤其是自己需居住的房产,如欲过户至子女名下时,请慎重考虑后实施。
3、如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的,建议与子女就该出资款项的出资性质订立书面协议,并保存相关付款凭证;子女如已婚的,相关手续更需完善,以免今后与子女的配偶一方引起不必要纷争。
4、如涉及属无偿转移自身重大财产权属事宜的,在未明了事由真相或心存不愿时,不要随意在有关协议上签字或办理转移权属公证等手续。
5、对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存折、工资卡等有关证件,尽可能由自己妥善保管,以免产生不必要麻烦与后果。
6、如需设立遗嘱,建议尽可能在公证人员指导下办理公证手续,避免给配偶及其他继承人留下纷争。
7、如老年人需再婚的,除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外,建议双方对原有财产归属订立书面协议,以免今后引起双方子女之间的不必要纷争。
8、老年人如有遭受家庭暴力情形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不要忍气吞声,以免受到更大伤害。
9、老年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建议以冷静、平和、妥善的方式处置,避免采用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过激行为,以免受到更大伤害。
10、老年人要提高警惕,防范社会上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圈套,不给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