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9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共受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审查案件22件,立案执行10件,目前总计执行到位标的额89000元。

 

该院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思想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走访数十个乡镇,积极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加强普法宣传;对“钉子户”及时强制执行,以起到威慑作用。注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司法保障:与计生局建立和谐共建关系,组织法律培训会。注重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与计生部门协商核减征收数额;对在外务工的被执行人中止执行;强化疏导,从根源上化解对抗情绪。加强多方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与各乡镇及时对接,形成合力。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既涉及计生工作的开展,也涉及司法权威,更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不但会激化矛盾,甚至会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因此应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共同解决”,该院院长刘怀这样评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