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财物被盗会怎么办?不少人选择了沉默,自认倒霉,殊不知这样的沉默可能带来更大的损失。近日,吴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车主王女士因为摩托车被盗未及时报警,惹上了官司。

 

201078日晚,老李骑着自行车从厂里回家,行至半路突遇一辆无牌照二轮踏板摩托车相向驶来,老李反应不及被撞翻在地,摩托车驾驶员见撞了人,弃了车飞速逃离现场。受伤的老李在别人的帮助下报了警,交警从摩托车车厢内找到了购车发票,发票显示该车为王女士于20027月购买,后交警通过发票上登记的联系电话联系到王女士。据王女士讲述,该摩托车已于两年前被盗,当时因为该车也不值什么钱了,就当自己倒霉,所以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

 

近日,老李治疗完毕,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车主王女士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近两万元。如果王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其不是车辆的实际控制人,那么就很有可能要为自己的沉默付出沉重代价。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财物遭窃时切莫麻痹大意,尤其是像车辆、身份证、银行卡、印章等财物,在遭窃或者不慎遗失时要及时挂失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否则可能招来更大的损失。(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