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   

 

强化案件调解。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妥善处理好涉农案。今年以来,基层法庭调撤率达到了81.6%。在审判人员相互配合、协调调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村委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把更多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更少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

 

落实便民措施。积极与农村水利、道路、供水等工程项目建立联系,通过司法手段排除障碍,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让农民集中精力搞好生产,不给当事人务农、外出打工等造成不便,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误一个工,少花一分钱。

 

司法服务延伸。在辖区乡镇设立了诉讼便民联系点,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选择相关典型案件,运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并组织法官经常性地到农村、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