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审判质效指标综合考评结果中,亭湖法院部分指标如发改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等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靠后,严重影响了该院进位争先目标的实现,针对该情况,亭湖法院专门召开“加强审判工作,提升质效水平”推进会,深入分析薄弱环节、薄弱指标,努力扭转不利局面。

 

针对发改率等公正指标偏高采取“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审判组织提请审核的主动性和审判机构介入管理的针对性,在管理系统全面反映院、庭长的管理过程;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综合运用抽查、专项评查、庭审能力考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等方式,严格做好上诉、发改等案件的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三是加强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四是加强对类案的分析研究,学习掌握上级法院的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

 

针对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效率指标偏低力求“四个扎实”。一是扎实做好均衡结案工作,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最佳结案时间,做到以天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同时加强对均衡结案工作的通报、分析力度,杜绝突击结案;二是扎实做好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根据院清理方案对长期未结案件认真排查梳理,确保完成清结目标;三是扎实做好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突出对审限变更案件的审批环节和流转环节的管理,严格审批条件和时序要求,压降办案周期;四是扎实做好繁简分流、诉前分流,对符合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条件的案件一律采用相应审理方式,提高诉讼效率。

 

针对执行标的额到位率等效果指标偏低做到“四个努力”。一是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将调解、协调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做到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分级参与,必要时分管院长亲自组织,全力促成当事人和解;二是努力提高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力度,促使当事人认同判决结果,提高服判息诉率;三是努力提高执行标的额到位率,通过曝光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等创新举措,提高执行威慑力,同时充分发挥协助执行网络作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四是努力提高涉诉信访风险评估、化解工作成效,对可能发生进京访、赴省访、非正常访的各类案件,认真进行信访风险评估,提早发现,及时化解,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细化分解任务、逐案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工作方案、定期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