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作者:施宇华 陈怀余 发布时间:2011-09-27 浏览次数:251
今年以来,阜宁法院为深入推进“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在健全便民诉讼网络的基础上,着力在全县每个乡镇的重点村庄设立调解工作室,按照“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要求,积极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工作。
该院在全县共设立村级调解室48个,每个调解室由该院一名法官负责。在调解室醒目位置张贴联系法官姓名、 职责等内容。 联系法官要发挥好“ 三员” 作用,即全民创业的信息员、为民司法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每周至少进村入户一天,主要任务是了解所在村乡土人情、了解基层群众司法需求,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法制宣传。 同时,为防止活动走过场,该院要求要以群众认可为标准,以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坚持“三个贴近”:一是贴近群众需求,以调解室为依托,设立宣传栏,组织开展巡回访谈、法律授课、法律咨询等形式,了解民需,回应民呼;二是贴近群众困难,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的老人、妇女、儿童、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以及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现场办案,以案释法;三是贴近司法热点和难点,通过带案下访、领导回访等方式,认真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执行案件,清除群众积怨,促进社会和谐。
据统计,该院设立调解室以来,法官进村入户19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开展座谈、法律咨询390余次,上门办案98件,处置纠纷136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