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全力打造服务型机关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1-09-26 浏览次数:256
为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司法为民新形象,落实群众观点大讨论,新沂法院通过树立“四个强化”意识,优化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水平相结合,在工作上找差距,在作风上找问题,在观念上挖根源,在实实在在解决具体问题上下功夫,切切实实推进服务型法院建设。
强化创新意识。为适应社会的新发展,新沂法院固有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这就要求该院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发挥司法能动性,勇于发现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努力探寻司法工作新的切入点,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服务意识。该院各庭室树立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要以人民满不满意为标准,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的。通过便捷及时的审判,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审判效果的延伸,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全力打造服务型法院。
强化责任意识。该院在实际工作中建立了科学、严谨、规范的责任体系,推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形成人人头上有指标、件件工作有着落的责任范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力服从服务于新沂经济建设的工作大局,树立法院一份子的良好形象。
强化执行意识。该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优化执行措施,依法促进市场资金健康顺畅流转。要大胆探索多种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积极实施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督办执行、排期执行、发放债权凭证等新举措,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地使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