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阳光工程使执行更透明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1-09-26 浏览次数:236
江苏省大丰法院为增强执行透明度,便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在执行工作中开展“阳光工程”,收到良好效果,今年1-8月的执结率比往年同期提高10%。
坚持告知执行风险制,以《执行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将可能出现的执行风险在立案时即告知当事人。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执行中的重大事项一律进行公开听证。从立案、送达,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终结,该院随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关情况,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对查封、扣押财产坚持公开,避免了“暗箱操作”和处置的随意性。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举报执行人员消极执行、违法执行和其他违纪行为,使执行活动更加透亮,也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