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系扬州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员工,20114月在上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家属因事故处理之需,要求该公司出具受害人的职工证明、工资表证明等材料,公司因未给职工投保相关工伤保险,担心如出具证明将面临巨额工伤赔偿,故予以拒绝。

 

其后,受害人家属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仪征法院马集法庭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携手辖区派出所参与协调工作,在耐心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析理,陈明利害关系后,公司答应出具相关证明。然而当受害人家属按约来领取证明材料时,公司却突然变卦,受害人家属愤怒之下围堵了公司大门,矛盾再度激化。

 

法庭立即赶赴现场参与调解,公司负责人终于坦言自己的难处和委屈,由于多数职工认为缴纳保险会减少其收入,故不愿公司为其缴纳相关保险。现在出了事故,当事人既然可以获得道交赔偿,如再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对企业非常不公平。看到公司终于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法庭立即乘热打铁,受害人系公司员工乃无法改变的事实,企业无法回避。法庭也会主持受害人家属与企业工伤赔偿的调解工作,尽可能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不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负责人终于打消了顾虑,最终开出了职工证明,至此,这场堵门风波得到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