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联手房产交易中心巧解监管房产交易执行
作者:凌风 发布时间:2011-09-23 浏览次数:332
近日,苏州虎丘区法院在区房产交易中心的密切协助下,通过解封房产同时预先冻结资金托管账户的方式,使由被执行人自行变卖已查封的唯一房产以归还债务的执行难案顺利解决,为法院破解房产交易资金监管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石某申请执行张某、唐某一案,因两被执行人除仅有一套住房外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于2009年终结执行。今年8月,石某与张某、唐某一同到法院,并提供一份一次性归还债务的和解协议。经了解,原来张某、唐某已将名下仅有的一套住房自行卖给郑某,并已收取了预付款,但在办理过户时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对此,法院面临两难:如不预先解封房产,则房屋买卖协议和执行和解协议均无法履行,本案申请执行人和案外人郑某的利益均受损;如解封房产,则存在被执行人取得房款后不归还申请执行人的风险。
为破解这一难题,执行人员专程走访咨询了区房产交易中心,在向该中心详细了解房产交易过户流程的基础上,与该中心协商下列解决办法,即由买卖双方确定一个资金监管账号,并由法院预先冻结,房产交易成功后购房款将打入该指定账户,执行员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一份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在石某同意解封房产的同时,在被执行人与案外人郑某签订的《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上,明确资金监管帐户为该院预先冻结的被执行人帐户。嗣后,在区房产交易中心的密切协助下,法院依上述流程操作,目前资金已顺利进入冻结账户,这一起多年积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