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推行量化考评促效增能
作者:伍晓伟 李月琴 发布时间:2011-09-22 浏览次数:242
金湖法院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对每位干警的工作进度、工作业绩、信访投诉、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采取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公布,通过“晒业绩”,使干警自我加压,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自律感和主观能动性。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坚持把效能建设融入执法办案之中,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全面推出全体干警业绩考评制度。根据各业务庭(局)和审执人员的不同分工,分别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并合理设定百分制量化考评指标,使其围绕目标的实现自加压力,积极寻求优化审执工作的计策。同时通过干警业绩管理系统,在院内局域网上进行一月一统计、一月一公布、一月一考核,用考评排序机制,将全院所有部门和每位法官、干警从第一排到最后,把考评的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明确规定,法官审判业绩在同类人员中不在靠前位次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评先评优;业务部门的审判业绩在全市法院条线内不在上游位次的,部门及其负责人不得向上级推荐表彰。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该院还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办案强手、调解高手、执行能手”以及“优秀裁判文书、优质庭审、审判管理优胜奖”和“精品案件”等“三手三优一精品”评选竞赛活动,以竞赛促质效增能力。
实施量化考评,把办案执法、司法公正等各项目标落实到了每一个人、每一项工作和每一起案件,不仅消除“吃大锅饭”、端“铁饭碗”的消极心态,而且将竞争机制引入到实际工作中,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自律感和主观能动性,赛出了机关好作风、高效能。据统计,今年1至8月该院共受理案件3720件,办结3609件,结案率97.04%,与上年同比提高9%,案件质效评估考核综合指数继续保持全市法院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