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存积怨 放火烧毁岳父房
作者:朱来宽 王梅玲 发布时间:2011-09-21 浏览次数:293
因家庭琐事与其岳父发生矛盾,竟产生放火来发泄心中积怨,不想烧毁了岳父家房屋和财产还把自己和丈母娘烧伤,自己还因此获刑。9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尹顺利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0年10月31日晚9时许,被告人尹顺利因家庭琐事与其岳父发生矛盾,遂携带自己购买的柴油、打火机到岳父家二楼,洒上柴油后放火,导致其岳父家二楼二间房屋和房屋内物品被烧毁,还把丈母娘面部、胸部、双手和脚被烧伤。被告人尹顺利本人也被烧伤。经鉴定,房屋修复费用价值人民币7000元,其丈母娘被烧构成轻伤。
另查明,2011年3月15日被告人尹顺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尹顺利赔偿了岳父家的相关损失,其行为得到岳父一家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顺利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尹顺利犯罪后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并赔偿了相关损失,其行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