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14日,来自江苏省灌云县的孙某某怀着万分感激之心将一面红灿灿的锦旗送到了孟河法庭,连连称赞法庭工作“便利高效低成本,公正廉洁解民忧”。

 

孙某某和其丈夫李某某都是江苏省灌云县人,来到常州孟河镇打工谋生。20091030日,孙某某的丈夫李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和恽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相撞,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李某某伤在头部,较为严重,当即送往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后经鉴定认定为两个十级伤残。事后,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某逆向行驶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恽某某驾驶无牌摩托承担次要责任。又因为恽某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恽某某赔偿李某某10万余元。

 

法院判决后,两家人家都在犯愁。李某某是家中主要劳力,上有90多岁老父,下有正在读书的孩子,家境本来就比较贫寒。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头颅受伤,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全家都靠孙某某打工的微薄收入维生,李某某后续的颅骨手术和癫痫症状治疗的医疗费完全没有着落,急等着恽某某的赔款治病。而恽某某虽然是本地人,但夫妻俩都在厂里做工,月收入2000余元,家中还有两个学龄子女需要抚养,完全没有能力支付赔款。判决书生效后,恽某某迟迟没有支付赔款,李某某无奈之下只得于20114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法院孟河法庭受理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家境都比较困难,主动和恽某某所在村委进行沟通,希望该村能给予一定帮助,并向院部提出申请,希望能提供司法救助。在承办法官和法庭领导共同努力下,恽某某所在村委同意资助5000元,新北法院救助基金救助1.8万元,被申请人恽某某赔偿1.5万元,凑足了给李某某的治病钱。李某某十分感激,主动放弃要求恽某某赔偿余款,并委托其妻子孙某某给孟河法庭送来了锦旗,表达对新北法院的谢意,于是出现本文开头那感人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