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开发区法庭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315
为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东台法院开发区法庭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考虑到法庭人手不足的缺陷,法庭除审判人员承办诉前调解工作外,还邀请了两位极富工作热情的人民调解员。由于调解员退休前从事的工作与调解工作有很多相似之处,也使得她们从事诉前调解工作时得心应手。
法庭在受理案件时,就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及案件性质作大致分类,将法律关系比较明确的诸如离婚、小额的民间借贷、婚约财产纠纷等案件先分流给人民调解员,而将合同纠纷、涉及到赔偿标准且涉及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分流给审判人员。
对经过人民调解员调解后未成功的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再适度进行分流,对离婚类案件可能再次组织调解,而对于其他难以调解成功的案件则正式立案分流给审判人员处理。
人民调解员感觉调解有困难时,可以与法官联手调解,有效提高调解成功率。
在处理诉前调解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在当事人双方均到场且有外地当事人的情况下,如果调解不成功,则及时转立案。同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或当即组织开庭,或当场送达开庭传票,及时准确地为组织庭审做准备。
目前,开发区法庭的诉前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颇为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以来,调解员每月的调解成功案件数达全庭调解案件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