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以信誉评审提升执行力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1-09-21 浏览次数:251
新沂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积案情况,在实行传统执行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执行新方式,在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进行信誉评审,加大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成本,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的信誉按其履行法律义务行为分成不同等级,除在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规定履行期限前履行义务的,其他均可认为不履行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根据其态度、履行能力等情况,将他们执行信誉再分为几个等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或虽暂无履行能力但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一律上执行黑名单。经过信誉评审,上黑名单被确定为最不讲信誉的被执行人,将其姓名、生效法律文书的案号、执行依据、被执行人应履行的具体法律义务等事项,在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对于举报使案件得以执行的举报人,根据执行到位财产价值给予相应的奖励。
截至日前,该院今年以来对13名涉村、涉企、涉公益事业等被执行人,3起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公开曝光,共执结积案461件,执结率达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