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沛县法院高度重视联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主动、经常、深入”的联络工作方针,完善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完善与省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制度。由院领导分组负责联系辖区内的4名省人大代表,由各部门负责人联络辖区的市人大代表,每年至少走访代表2次,每半年主动将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并向其寄送征求意见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答复代表意见建议17条,进一步改进了法院工作。

 

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将代表旁听庭审与正在开展的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即“两评查”活动结合起来。在邀请代表旁听庭审时,人大代表按照《庭审考评表》的内容,从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礼仪、庭审效果等方面,逐项进行量化评分,并对案件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庭审艺术、庭审技巧等方面写出评语。同时,对法院正在评查的裁判文书进行复查,看裁判文书中是否存在错字、别字、格式不规范等瑕疵问题。今年以来,共邀请各级代表327人旁听了29件案件的审理。

 

完善聘请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今年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中,适当增加新当选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共有9名人大代表、3名政协委员被任命为陪审员,既发挥其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作用,同时又发挥其与群众走得近、群众比较相信的优势,有利于做好案件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完善联络对象管理制度。每次联络工作开展后,指定专职人大、政协联络员认真收集整理活动的全部材料,按照上级通知、邀请函、代表、委员信息、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活动简报、影像资料等内容及时分类附卷逐一归档,做到件件内容充实、卷卷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