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虽于去年4月组建,但少年审判事业在连云港已有二十多年的历史。长期以来,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该市少年审判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8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均被评为省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中新浦区法院、海州区法院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去年4月至今年上半年,中院少年庭共收涉少刑事案件审结78件;涉少民事案件审结74件,结收案比达90%以上。去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少年庭审结涉少刑事案件6941018人;审结涉少民事案件855件。该市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各项审判绩效考核指标一直处在全省法院本条线前列。

 

该市少年审判庭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形成共识,将未成年人犯罪前的学习生活情况调查工作前移,涉少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委托户籍地、居住地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夯实教育矫正基础,基本实现审前调查全覆盖。上半年,该市法院涉少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回函率达97.2%

 

针对抚养监护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及诉讼能力均较弱的情况,采用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父母抚养监护须知,法官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举证等方式加强诉讼指导。在抚养关系案件审理中引入审前调查机制,委托当地妇联等基层组织调查涉案子女及其家庭情况,夯实裁判基础。

 

在强化涉未成年人诉讼的司法审判保护职能的同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还注意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与协调配合,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晓东原系赣榆县某高级中学学生,在2010年高考体检中致人重伤。该案被诉到法院后,法院启动三站式维权体系,经调查了解,针对晓东平时表现较好,成绩优异,但心理上存在障碍,性格内向的实际情况,及时引入心理干预,并在庭审过程中,引导公诉人、家长和人民陪审员对其教育,结合其认罪态度,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庭后回访帮教过程中,其家长反映,晓东参加2011年高考的报名信息将被删除。接到反映后,赣榆法院立即与县招生办协调,经请示,省招生办明确答复,晓东属于服刑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原报名信息应予删除。赣榆法院领导与中院少年庭负责人多次到市招生办协调并深入走访了晓东就读的学校、所在社区,经调查,晓东在康祥培训中心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学校及老师都给予其很高的评价。矫正机构也证明其自入矫以来,表现较好。通过对晓东的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形成关于晓东符合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情况说明并经市中院层报至省高院和省招生办,在省高院与省招生办的协调下,晓东得以顺利参加2011年高考,并于当年被东北林业大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