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安县法院采取五项创新举措,推动了赡养、抚养、拖欠工资保险、婚约财产、拖欠工程款、工伤等涉及民生案件的高效执行,累计新收涉及民生案件281件,执结251件。

 

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民生案件。对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先于其他案件执行。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深度排查,并将其思想和财产动向予以摸清。通过情理交融疏导法、和解强制并行法、换位思考促进法、巧借外力助推法等方法进行沟通,促进执行的顺利完成。

 

公开执行信息,特别关注民生案件。对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日志、执行进度、执行措施、执行联络等内容向当事人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全程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公信力。对民生案件中故意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其名单和相关信息通过媒体曝光,从工作、生活、消费等领域对其限制,加大执行威慑力度,彰显法律威严,促进其自觉履行债务。

 

加强基层联动,合力破解民生案件。依靠执行联动机制,到金融、房产、工商部门等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村、社区指定2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帮助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人员去向等,并协助执行人员做思想工作,缓解对抗情绪。

 

深化执行和解,重点督促民生案件。加强民生案件和解,实行和解事前指导和事后督促。对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加强指导,多提出可行易接受的调解方案,并加以限定履行期限。定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避免被执行人利用和解协议逃避执行、拖延履行,杜绝“和而不解”,确保将执行款落实到位。

 

施行司法救助,真正惠及民生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后,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的,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的,酌情考虑双方现状,给予适当帮助和补偿。同时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小,避免申请人陷入基本生活困境,引发次生信访案件,带来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今年1-8月份,执行局累计对15人实施执行救助,救助款达8.02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