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地处基层一线,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直接联系群众、熟悉矛盾纠纷的呈现状况的优势,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和预防减少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作用。通过建立平安月报制度,由各人民法庭每月按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报送当月辖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为辖区党委政府平安创建工作提供有力决策参考,为深化平安阜宁、法治阜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为确保平安月报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运行,该院狠抓关键环节来规范落实。

 

狠抓分类统计环节。要按照辖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委会以及各种诉讼案件类型,每月对本法庭所办理的辖区内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分类统计,作为平安月报撰写工作的基础信息。

 

狠抓分析研判环节。要及时对辖区内当月社会矛盾纠纷的重点案件、风险预警等情况进行专项分析研判,注意发现辖区倾向性、普遍性、尖锐性、突出性问题,提高预警能力。

 

狠抓月报撰写审批环节。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数据、材料整理收集工作,并及时完成月报撰写工作任务,确保各人民法庭平安月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人民法庭的平安月报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并报法庭指导办备案。

 

狠抓发送跟踪环节。平安月报由各人民法庭以人民法庭名义出具,于每月月底前完成,并于次月六日前向辖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发送,为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同时还要高度重视平安月报发送后的跟踪落实工作,及时收集、整理、通报反馈信息,着力形成良性互动。

 

狠抓规范台帐环节。各人民法庭编发平安月报后,要及时按照镇(区)分类进行汇总编册,建立健全平安月报的配套信息反馈、领导批示等台帐资料,确保平安月报制度运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