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强化审务督察促进司法廉洁
作者:陈洪 杨哲勇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290
近年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法院从健全审判工作监督机制入手,强化审务督察,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形式,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法官廉洁司法。三年来,该院实现了“零违纪”、“零投诉”,案件质效有了大幅提升,2010年度被省纪委确立为“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今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内部监督”即完善《民商事案件庭审流程规则》、《民商事案件审前准备程序规则》、《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要求立案庭在立案时将当事人基本情况以及立案时间等输入微机,审管办利用案件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在案件受理后,即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当事人举报办案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权利和协助法院做好廉政监督的责任,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院党组和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抽查庭审,随时进行庭审旁听,看审判是否公开、是否按期开庭、开庭是否走过场、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实现、适用程序法、实体法是否正确等,通过听庭监督,让庭审活动得到进一步规范;主管院长对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听取案件审理、执行进度汇报,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发现案件处理结果存在问题的,要求合议庭重新合议一次,合议庭仍坚持原来意见的,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
“外部监督”一是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到执行现场进行监督,对法官的庭审过程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得当、执法活动是否公正廉洁等进行评议;二是于每年年初向干警家属发放《助廉倡议书》,年底评选十佳“廉内助”进行表彰。要求法官家属首先当好“廉内助”,支持法官严格执法,严格办理每一起案件,对上门说情、送礼者耐心解释,做到非分之礼不收、不明钱财不要;当好“监督员”,密切监督法官8小时以外的活动,发现家人有违法违纪苗头和倾向时,要及时制止,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