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撞了个小女孩,现在在医院接受治疗,我急需用钱,但是手机没电了,我能不能借用你手机十分钟,我用我的手机做抵押?”出于好意又借出钱又给手机的小薇怎么也没想到眼前这两位神情紧张的李某和华某是在演双簧。在小薇报警后,两人才被绳之以法,据两人交待之前已用类似手法作案多起。日前,崇安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李某和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

 

李某和华某两人是老乡,一日,李某听旁人说起有人用几部手机模型骗了好几万元钱。在李某的打听下得知,只要谎称自己刚来无锡,出了车祸,身上没有现金,需要问对方借钱。事先还要准备好假的工作证和驾驶证以博取对方信任,如果对方不肯借钱就说自己手机没电了,想借用一下手机和在无锡的朋友联系,并用手机模型做抵押来换取对方的手机。李某听后觉得此法可行,如果对方不肯借钱和手机,顶多自己多碰几次壁,不会被抓。之后,李某便和华某筹划了起来。

 

今年4月,李某和华某来到火车站寻找目标,很快李某就找到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小薇正用手机打电话。李某便用上述方法接近小薇,此时,华某见机也走过来,刘某称华某是自己上司,公司的经理,说着华某把自己的假工作证给小薇看。“你们既然有车,为什么会没有钱呢?”见小薇生疑,两人随即称伤者需要手术,随身带的几万港币都押在了医院。现在需要手机联系朋友把钱打过来,希望小薇把银行卡和手机借用,如果小薇不放心可以先将卡上的钱取出,等钱打到了卡上定将酬谢小薇。在两人的不断说服下,小薇答应了。在三人去医院的途中,刘某假装打电话,边抱怨钱没打过来边试图让小薇将取出的1.2万元借给两人,一会就还,两人还把手机和工作证做抵押。见两人急切的样子,小薇相信了。但在医院外左等右等也没再等到两人出现的小薇惊觉自己受骗了,而两部所谓抵押的手机则是模型手机。

 

经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刘某和华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两人在共同诈骗犯罪中相互配合,地位作用相当,不区分主从犯,故做出上述判决。

 

该案中被告人通过假扮成经理的身份,利用受害人的善心,来得到事主的信任。法官提醒市民,切勿轻信陌生人,尤其是当对方提出要借钱或借手机时更是要提防,不要因对方说会酬谢而轻易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