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组合拳猛击规避执行
作者:弘法 发布时间:2011-09-19 浏览次数:262
“被告人朱世练擅自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为严厉打击“老赖”规避执行行为,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采取网上曝光、加大财产保全力度、着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打击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行为,取得明显成效,到9月19日,执结1132件,实际执结率达79%,标的到位率78.4%。
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在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同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1-9月份义务人自动履行1163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拘留215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人,罚款5件,并在地方网站分批曝光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充分发挥乡镇协助执行工作网络的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全县23个乡镇协助执行工作站,400余名协助执行员遍布城乡,他们利用身处农村、社区开展工作方便的优势,及时收集有关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状况及其思想动态信息,起到了“耳目”与“卧底”的作用,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问题。县委政法委对协助执行工作突出的协助执行员予以表彰奖励,并对能及时协助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去向及其财产线索的,给予劳动报酬,以此来调动协助执行员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积极性。
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实行立、审、执一体化,所有涉及给付内容的案件(包含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从立案开始就考虑执行,要求审判人员要及时交代、指导原告积极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对原告提供担保确有困难者,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保全的,应当依人民法院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截止9月15日,保全316件,其中诉前保全147件,标的5921万元。
严厉制裁虚假诉讼行为。在立案审查和审理过程中,发现以虚假诉讼的形式逃债规避执行并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以移送警方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