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力推党务公开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2-09-05 浏览次数:296
今年年初以来,江苏大丰市人民法院坚持以司法公开促党务公开,将党务公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放在司法政务、审务管理公开上,以及时、透明的司法政务、审务公开保障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政务公开。该院一是在办公区域公布各部门职能和岗位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责的同时也方便当事人诉讼;二是通过局域网或张贴通知公开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发布的如人事任免和奖惩、人员调动、级别升降等有关干警切身利益的事项;三是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如诉讼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大宗物品购置清单等;四是严格管理车辆,透明用车、修车、用油等具体使用和花费情况。
二是审务公开。该院把审务公开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来抓,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立案公开,以展板形式在立案大厅公开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等。二是审理公开,在开庭公告栏及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开庭时间、审判人员、文书送达情况等信息。三是文书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案件外,裁判文书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后,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通过这一系列审务公开措施,提升了法院司法效能,加强了社会监督。
三是廉情公开。一是建立干警廉情登记制度,对本院干警接收、拒收和上交当事人、代理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吃请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二是推行提任干部公示制度,对拟提任干部公示本人、配偶、子女现有住房、私家车购置情况,是否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是否从事律师行业等情况进行公开。
四是外部监督公开。该院始终高度重视外部监督,通过多种途径让外界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确保司法活动公开、透明、公正。一是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二是通过公开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通过对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和法官判后回访等形式,自觉接受当事人对案件审判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