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红闺蜜彩礼 少女偷走“三金”
作者:胡子静 徐子琦 发布时间:2011-09-16 浏览次数:317
因眼红女友的订婚彩礼,19岁少女竟钻窗入室,把女友的订婚礼物“三金”悄悄收入囊中。9月14日,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仅有初中文化也无一技之长的李某,好容易谋得一份工作辛苦而又收入甚微的工作,可正是爱美的年纪,她总觉得手头紧巴巴。一次李某在闺中密友袁某家玩,聊天中李某问袁某订婚是否买了“三金”,袁某回答说买了,并从壁柜中将金首饰盒拿出来,向李某逐一展示,看后袁某将首饰放回原处,而李某心中已埋下了嫉妒的种子。7月20日中午,趁袁某去外地之机,李某采取钻窗入室的手段,窃得女友的金项链、金戒指、金挂件。经价格鉴定,被窃物品价值8036元。案发后,李某亲属代为赔偿袁某80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归案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退清赃款,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鉴于其系初犯,且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