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作者:王艳华 发布时间:2011-09-16 浏览次数:338
为了维护“纯洁的爱情”,年轻的何某决定和失手打死人的男友一起“亡命天涯”,帮男友逃避警方的追捕,殊不知,自己“保护爱人”的举动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审结一起窝藏案,因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悔罪态度较好,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05年初,年仅14岁的何某从老家到无锡打工,这一年她遇见了同样在这里打工的吴某。随着接触渐渐频繁,两个人从陌生变为熟悉。一年后,何某成为了这名年长她15岁的有妇之夫的“女朋友”,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一天,吴某接到哥哥的电话,说有人在他的工地上偷建筑垃圾。赶到工地后的吴某看到哥哥正被几个人围打,火噌的就上来了,冲上前去大喊一声:“偷人家垃圾还要打人吗?”这时围着的人中有人捡起块砖就向吴某砸去,吴某连忙闪躲。刚刚躲过这一击,一回头就看到人群中的陈某举着砖头砸了过来,闪避不及的吴某摔倒在地,砖头从他的左额头处擦过。不等站起来,陈某又抡了一拳过来,被打的吴某也站起来回了一拳,两人便扭打在一起。混乱中,吴某随手拿起一块木板就朝陈某挥了过去。谁知这一挥竟是打在了陈某的头上,只见陈某头上冒血,两眼一翻,就倒了下去。吴某一看出事了,吓得转身就跑,途中给自己的朋友打了个电话,让朋友去工地上把陈某送去医院,而自己辗转去了安徽“避风头”。
而此时的何某还浑然不知,直到朋友来问,才知道吴某出了事。偏偏吴某的手机关机,怎么也联系不上他。何某顿时惊惶失措,坐立不安,在无锡的租住地等了几天,仍然没有吴某的消息,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回到浙江老家。但一颗心,还时时刻刻牵挂着不知去向的“爱人”。
两个月后,焦虑中的何某终于等到了吴某的电话,随即赶往安徽,奔向自己的“爱人”。等两人见面后,何某才知道吴某在两个月前的打架中失手打死了人。这个消息让她欲哭无泪,原本还抱有一丝侥幸,却不想听到了最坏的结果。以往平静的日子已一去不返,今后的日子更是难以想象。何某也曾想劝吴某去自首,但每每想到人命关天,怕是自首也要被枪毙,最终也不忍心让男友去“送死”。自首的话就撇过不提了。于是何某便开始以自己的方式“保护”男友,这对“同命鸳鸯”到处东躲西藏,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亡命天涯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将近一年,直到公安机关在何某老家将两人抓获。不久后,两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窝藏罪被判刑。
直到锒铛入狱后,何某才明白,躲避永远不会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帮男友掩饰、隐瞒罪行更是错上加错,不仅根本救不了男友,更是误了自己。
法官寄语:何某初中一年级就辍学,又独自一人离家打工。年幼的她文化程度低,对法律知识陌生,又缺少家人的引导、教育。在结识吴某后,轻易地将情感寄托予他人。更可悲的是,当吴某犯罪后又糊里糊涂地帮助他逃避刑事追究,以至于一错再错,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其实,如果何某明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就应该知道,拯救“爱人”最好的方法,不是陪着他多躲西藏,逃避法律的处罚,而是主动自首争取有利情节,以求法律的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