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四坚持”全力服务群众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09-16 浏览次数:441
为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不断完善司法鉴定工作的运行机制,实现阳光操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新沂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四坚持”全力服务群众,司法鉴定的各项工作呈良性运行趋势。
坚持服务公开,让群众体会公正。将确定鉴定、拍卖机构的办法、当事人权利义务、当事人风险与责任、司法技术人员职责等制度全部公示,不仅进行口头的介绍,还将有关制度张贴于办公室墙上。公开鉴定、拍卖全过程,要求当事人参与现场勘验,畅通当事人反映情况渠道。为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客观性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全程记录,让群众看到透明。对涉及有司法鉴定、评估等事项的案件,从受理开始,建立专门的明细台帐,对所有委托鉴定的诉讼类型案件、需要评估的案件、需要拍卖的案件的工作流程情况做到详细记录,使法官和当事人了解监督办理进程,促进鉴定过程公开透明。
坚持三及时,减轻群众诉累。业务庭室与技术科在为民服务上相互协调,在办实事上下功夫。只要当事人提出的鉴定、评估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业务庭承办法官及时送交技术科,技术科及时通知当事人到场选择或随机抽取鉴定机构,鉴定结果出来,及时通知业务庭和双方当事人,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多次往返,减轻群众诉累,提高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的效率。
坚持三调解,努力化解群众纠纷。面对复杂棘手的鉴定案件。技术科拓宽工作职责,运用调解手段,发挥老同志经验和技巧,尽力化解双方矛盾,为审理和执行工作分忧解难。 接到当事人的委托申请后,主动与业务庭结合,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和想法,做受理前调解努力;发挥技术优势,初步科学估测,分析当事人的要求,做委托前调解努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分析双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责任,结合法律和情理释名利弊,多角度地做好调解,为业务庭室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