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作者:胡丽萍 段争争 发布时间:2008-08-04 浏览次数:848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全面贯彻国家保密局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完善法院以向互联网为代表的各种公共网络发布信息的审查制度,抓好网络保密管理的最前沿的环节,确保守住“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这一关口,结合该院实际工作,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工作。
一、加强保密法制教育,提高全院干警的信息保密意识。该院印发了江苏省国家保密局监制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人员业务培训测试题》和《社会信息化保密常识普法考试试题》,由办公室分发到各个科室,各科室分别组织部门干警统一考试,并在试卷上签订了互联网泄密事件承诺书,参考率达100%。该院强调在当前网络普及化、信息公开化的社会中,更要强化保密意识,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做到既要保守国家秘密,又能高水平地利用各种信息传播载体宣传和促进法院各方面的工作。
二、增加保密措施,完善保密制度。法院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本部门所有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提供上网信息的人员应严格对照保密密级事项,对所提供信息进行初步审查,上报部门负责人复审,在做到层层把关、严谨审查的同时,及时、快速地公开不涉密的信息,畅通信息渠道,宣传法院各项工作。在不断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和涉密干警、秘密载体管理、局域网安全保密管理的同时,还注意加强对聘用人员、实习人员等新进院人员的审查、报批及保密安全警示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管理,检查监督到位,使保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保密工作实际需要,该院以贯彻《保密法》、《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为重点,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息公开进行检查监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执行严格管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保证各项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对落实到位、措施得力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或在保密工作上出现问题的个人和部门予以查究,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上实行“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