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增值 防范串标 南京司法拍卖进入产权交易中心
作者: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1-09-16 浏览次数:3229
从9月1日起,南京全市法院司法拍卖引入第三方,即所有司法拍卖统一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实现诉讼资产增值维护司法公信力。
以往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虽然也采用摇号及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的方式,但是由于各拍卖机构考虑到成本因素,导致信息披露不通畅,难以形成充分的竞争。为规范司法拍卖,让资产实现市场价值,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南京中院联合南京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司法拍卖、变卖工作的暂行办法》,引入第三方,将司法拍卖统一设定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进行。
据介绍,司法拍卖统一进入产权中心交易以后,由法院设立专门账户,对司法拍卖所涉保证金、佣金、成交价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产权中心对所有拍卖标的除了在平面媒体上刊登公告外,还将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同时根据拍卖标的需要,如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还将在《中国证券报》等专业报刊上发布,确保杜绝暗箱操作。产权中心将对所有进场交易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电子竞价过程作完整电子记录,提交法院存档备查。
据了解,该《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电子竞价,参与电子竞价的竞买人不在同一竞价区,以编号方式隐名参加电子竞价,实现了竞买人相互分离、竞买人与场外人员分离,有效防范了恶意串标、围标和黑恶势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