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赣榆法院诉前调解室接到一起12名农民工讨薪案件。鉴于案件人数较多,又发生在中秋节前,一旦处理不当,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访。为此,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多次登门调解,最终调解结案,使得12名农民工讨薪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20105月份,原告孙成胜(系化名)等12人跟随被告王玉华(系化名)从事贴瓷砖工作。完工后,被告王玉华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暂缓几日发放工资,并且立下工资欠条,共欠孙成胜等12人劳务费18532元。后来12名农民工多次找到被告王玉华索款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为了能让农民工们过上一个安心的中秋节,赣榆法院诉前调解室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当即联系原告,在得知被告王玉华中秋节过后可能外出劳务的消息后,承办法官立刻通知被告王玉华到庭调解。但被告没有按时到庭,法官又跟随原告到被告家中调解,但多次登门均没有见到被告本人。后经多方打听,得知被告正在一家工地上劳务,法官立刻驱车前往,终于在工地上找到了被告王玉华。12名农民工见到被告后,情绪激动,要求被告立刻给钱,双方争执不下,陷入僵局。为了打破紧张氛围,承办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运用降温法和背靠背法,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法官向12名农民工晓之以理,告知调解结案比判决结案节省时间并且调解书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从而打消了原告方的顾虑。对于被告,调解法官则动之以情,让其理解和同情农民工挣钱之不容易,尽量缩短给付劳务费的时间。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体谅,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案在法官的妥善处理下,仅用三天的时间就结束了长达一年的讨薪路程,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从而取得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