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建立社区“司法为民工作站”
作者:沈兆明 发布时间:2011-09-15 浏览次数:249
扬州中院在结对社区武塘社区设立“司法为民工作站”,安排法官定时定点驻站服务,切实做到源头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司法为民工作站”实行每周半天工作制,时间安排在每周五下午,由中院各业务庭轮流安排一名法官每周进驻工作站工作半天,可以在工作站开展巡回审判。
据悉,中院规定首次接待来访群众的驻站法官为“首问责任人”。凡问询事项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推托或敷衍。对于不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但属于法院工作的问题,或对所询问的问题不清楚,驻站法官要负责引导、记录或与中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直到接待对象有人服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