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城区法院调解一起两家因油漆业务争抢客户而引发的身体权纠纷,被告林某当庭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交通费及摩托车修理费共计456元。原、被告及各自前来旁听的同事高兴地离开法院,笑泯竞业导致的一段冤仇。

 

刘某与林某一起在某商贸城经营不同品牌的油漆生意。经过观察,林某一直怀疑刘某在挖其客户,并称听说刘某在客户面前说林的诸多不是,影响其公司的声誉和其业务的开展,一直想找机会当面说清。201136日上午,刘某骑摩托车在路上遇到林某,林某打招呼要求刘某停车讲清事情,刘某没有停车,于是林某追上并将刘某用力推搡,摩托车也因此倒在地上。事发后,刘某立即报警,林某经派出所几次传唤调处一直不再露面。刘某于当日到医院就诊伤情,并要求林某负责相关医疗费用,林某一直不露面。在此之下,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林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摩托修理费等共计867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林某前来应诉,但林某仍是找借口拖延不来,于是法官驱车三十公里通过村干部找到林某家,将开庭传票送达给林某,并告知林某躲避不是办法,引起林某重视.开庭前,经过法官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