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青年张某出生单亲家庭,爷爷奶奶将其抚养长大。张某本应发愤图强,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生活,然而,他却误入歧途,迷失生活入室抢劫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刑事案件。

 

2010825日凌晨,被告人张某携带菜刀至被害人沈某、肖某夫妇的租住屋,欲削窗棂入室盗窃。其翻墙从后门进屋后,被二被害人发现,为除障碍,张某顿生杀机,持菜刀连续击砍沈某夫妇二人头部,后又用屋内的煤气罐砸击倒地的二人。两被害人被打昏后,张某误以为其已死亡,将室内的老版人民币、粮票、古钱币等物品劫走,后销赃得款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后意欲剥夺他人生命劫取财物,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张某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故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沈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9500.46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3872.05元。

 

审理法官对张某感慨颇深,张某案发时仅仅是个20周岁的孩子,并非天性穷凶极恶,家庭教育的缺失、对法律的无知,对他人财产权利甚至生命不容侵犯的漠视等均是使张某犯罪的因素,希望张某不要放弃,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改造,努力弥补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