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网络上结识的80后青年,在网恋5个月后即“闪婚”,结婚不到一年就“闪离”。98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离婚案件,因夫妻感情基础差,夫妻感情已破裂,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为这段“网络情缘”画上了句号。

 

李玮与顾艳均出生于1987年,李玮是淮阴人,婚前在常州打工。去年3月,李玮在上网时结识了在江阴打工的安徽籍女子顾艳,俩人聊得十分投机,不久便相约见面,见面之后俩人就开始谈起了恋爱。5个月后,李玮对顾艳说:“我们在网上相识是一种缘分,我很想有个家,我们结婚吧。” 顾艳答应了。去年9月,总共才见了5次面的俩人在李玮老家的民政局登记结婚并开始同居生活。

 

共同生活期间,顾艳发现李玮性格很内向,根本不像在网上那么能言善道,李玮也不满意顾艳在务工地的美容店学美容,双方为此经常发生争吵,且越吵越裂,夫妻关系跌至谷底。顾艳同家人商量之下,在今年8月具状诉至法院向李玮提出离婚。

 

顾艳在法庭上表示,初识李玮时,她感觉他为人本分老实,温柔体贴,能够把一生托付给他。但结婚后,却发现李玮的大男子主义思想非常严重,且结婚时李玮作出的一些经济上的承诺迟迟没有兑现,令她非常不满;在双方关系出现裂痕时,李玮表现出偏执的个性以及过分干涉她个人生活的行为,更让她下定了离婚的决心。

 

诉讼中,李玮表示同意离婚,共同生活期间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俩人达成了自愿离婚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近年来,江阴法院受理的网恋离婚案例明显增多,离婚的原因多为性格不合、缺乏了解、观念不同等。网恋时男女双方很难发现对方的缺点,而结婚后,双方的缺点便会暴露出来,矛盾一旦不可调和就会导致离婚。网络的魅力在于虚幻,而网恋的危害也恰恰在于其虚幻,如果天真地将网络的虚幻视为真实,就会危及现实生活。

 

网络拓宽了人们相互认识的渠道,丰富了人们的情感表达方式,也给适龄的青年朋友开阔了择偶的空间。但是,网络毕竟是虚拟的,脱离了物质基础的感情缺乏稳定性的,因此,法官提醒:“网络恋人”结婚一定要慎重。(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