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闪婚三天闹离 闪得人不及眨眼
作者: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1-09-13 浏览次数:275
江苏泗阳法院接到一份离婚诉讼请求,让人吃惊的是,当事人认识2天就结了婚,结婚没几天就闹离婚,蜜月才刚开了个头。
男方薛某30多岁,离异,一直想重组一个家庭。8月6日,经媒人介绍,他认识了女子方某,方某今年30岁,但一直未婚。在柔和的灯光下,薛某觉得方某落落大方,面容娇好,身材也很苗条,心里很是满意。薛某很热情地为对方点餐服务,侃侃而谈,媒人走后,两人又聊到很晚。第二天傍晚,薛某又约方某出来玩,这晚,两人便突破了男女防线。8月8日,两人约见了家长,并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距离两人初次见面还不到48小时!
不料,婚后不到三天,两人便闹起了矛盾,薛某突然发现方某完全不是自己想要的菜,又听闻了方某之前的感情经历,自己婚前竟不知道,心里不能忍受,遂要求离婚。双方家长亲戚多次劝说无效,最终薛某于8月17日到法院正式起诉离婚,此时距离他们结婚才9天。
泗阳法院多次进行诉前调解,但由于两人没有感情基础,终未能回心转意。女方提出要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男方嫌太多,经法官劝和,男方答应补偿女方一万元,目前两人已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承办法官感叹,当前闪婚现象不断,就连而立之后的成年人也如此冲动,不禁让人唏嘘。闪婚者由于缺乏充分的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对婚后的不如意也缺乏足够的包容,容易产生后悔心理,多以离婚来摆脱现状。婚姻乃人生大事,一定要对自己的幸福负责,慎结慎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