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开发区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挖潜,建立了以各业务庭为根基,以 “法官工作站”和 “巡回审判法庭”联系点为依托,以“司法协理员工作室”为平台,以受聘协理员为主体的“庭、点、室、员”四位一体的司法协理工作机制。

 

发挥便利审判的初始功能。我院这次所聘任的48名司法协理员遍布全区镇、场、街道,他们与人民群众同生活、同生产,直接掌握社区,乡村群众的动向。该院利用他们的这一优势,服务法院的审判、执行,解决司法实践中送达法律文书找不到当事人,当事人拒签法律文书时无人到场见证,就地巡回审判找不到场所,强制执行时因不知被执行人的去向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而被迫搁浅等诸多难题,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和执行工作的实效性。

 

发挥便民诉讼的基础功能。各业务部门确定一名审判员负责本部门与司法协理员的联络工作。社区群众、农村百姓、诉讼当事人均可以向司法协理员进行诉讼咨询,也可以通过司法协理员向法院寻求便利、快捷的司法服务,请求法院为交通不便、路途较远,生产忙碌的当事人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为农忙季节的当事人安排夜间法庭,为外出务工人员安排假日法庭,为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等,真正将把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发挥诉调对接的平台功能。在群众与法院之间构建社会矛盾信息反馈网络,依托司法协理员和委托调解机制,能动发挥行政职能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社会组织具有专门知识和特定社会经验,便于做好调解工作的优势,引导不同类型的案件由不同的组织或部门进行解决,从而完善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基层群众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发挥和谐稳定社会功能。法官在司法协理员的支持、配合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案情,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案件当地的社情民意,了解当地民俗民习、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耐心地对当事人思想疏导教育,力争以调解方式结案,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的纷争,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对经调解无效需要判决的案件,法官要与司法协理员一起通过细致的判前释法,判后答辩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对事实和法律作出理性的认知和判断,以平和的心态来软化强硬的诉讼观点与立场,调和尖锐的利益冲突,缓和强烈的诉讼情绪,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