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日,最高院下发批复,同意指定海安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将是南通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据批复,海安法院可以审理发生在本辖区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近年来,海安注重自主科技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先后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省首批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等称号。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产值的比例超过了36%。全县注册商标2592件,拥有国家驰名商标4件,是国家商标局统计的“商标注册数量百强县”。“十一五”期间,专利申请量为8769件,授权量为5151件,专利申请、授权总量连续四年位于全省前十强。“523”文化产业园系国内首家油画文化产业园,软件园是江苏苏中、苏北地区第一家软件园,被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软件科技园。

 

与知识产权保有量相对应,海安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呈多发态势。近三年,海安县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和文广新局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近400件。各级法院受理的涉及海安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近40件,行政、刑事案件60余件。

 

海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海安法院积极争取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在南通市2010年人代会上,海安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请求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提案,受到南通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海安法院通过调研后认为,海安自主知识产权及科技新水平全市领先、全省先进,知识产权的案发量足以支撑独立审判机构设立,法官队伍具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为此,海安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申请知识产权纠纷一审管辖权。

 

据悉,截止去年底,全国2800多家基层法院中,仅有101家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海安法院获得知识产权纠纷一审管辖权,标志着海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对鼓励自主创新、优化投资环境、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海安新征程七大战役之科技创新驱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