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被撞成植物人 55万赔偿款提前获赔
作者:居敏晓 发布时间:2011-09-09 浏览次数:337
75岁的蔡老汉(化名)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可如今却只能终日躺在病床上,一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不幸成为了植物人。9月8日,在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帮助下,蔡老汉的亲属终于拿到了共计55余万元的赔偿款,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终于顺利结案。
2010年11月23日,家住江阴市申港镇的蔡老汉骑自行车到镇上办完事情回家途中,在一岔路口左转弯时,被一辆与他同向行驶的外地牌照的重型货车撞倒。蔡老汉随即被送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过院方极力抢救,总算保住了性命,但是蔡老汉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经司法鉴定,蔡老汉的伤残等级为一级,护理依赖等级属于完全护理依赖,属于我们常说的植物人。
为照料父亲,蔡老汉的儿子不得不辞去工作,高昂的治疗费用使这个原本并不很富裕的家庭生活难以为继。“这一年多来,我们花的医药费已近30万,现在病情算是稳定了,但我们不知道他哪天才能醒来,也许永远都醒不来了。”车祸发生后,蔡老汉的家人在忙着为蔡老汉诊治的同时,对肇事车方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提起了诉讼,追讨事故赔偿金。
今年9月1日,江阴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由肇事车方赔偿蔡老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3万余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2万元,后续治疗费另行主张。宣判当日,承办法官就及时征求肇事车方与保险公司是否上诉的意见,在得到均不上诉的确切答复后,承办法官向肇事车方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提出尽早履行的建议,并通过电话与肇事车方及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进行联系,向他们介绍了原告家庭的实际困境,督促肇事车方及保险公司尽早履行。
今天下午,肇事车方及保险公司将赔偿款均全部汇到法院账上,承办法官在赔偿款到账后立即通知蔡老汉家人领取,并及时办理了赔偿款签收手续。“想不到判决书还没生效钱就拿到了,法官真的帮了我们大忙了!”法官的热心和办案效率让蔡老汉的家人很感动,并一个劲地向法官表示感谢。(文中蔡老汉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