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某因殴打被执行人江某并致其轻伤被追究刑事责任。高邮法院刑事、执行法官联合办案,一揽子解决双方纠纷,取得良好效果。

 

去年底,王某起诉要求江某前妻归还借款95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义务。今年5月,两人在净土寺广场偶遇并为此发生口角,进而互殴,导致江某鼻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为有效化解双方纠纷,该院要求刑庭、执行局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努力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刑事案件审理中,执行法官全程参与,全面、客观反映双方纠纷的原因、背景和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在附带民事调解过程中,与刑事法官共同开展针对性的情绪疏导和说服教育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督促履行。王某认罪服判,以执行标的折抵赔偿责任,江某表示谅解,主动为被告人请求轻判,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半,纠纷均得到有效化解。